参与制订、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,掌握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设。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,提出政策建设。联系、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,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。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。负责港澳台侨和海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