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为树立典型、激励先进,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,倾力打造“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”,中共酒泉市委宣传部、中共酒泉市委统战部、酒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下发《关于命名第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》和《关于命名第四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(单位)的决定》,决定命名肃州区民族团结创建展馆等5个单位为第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,肃州区金佛寺镇等52个单位为第四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(单位)。
《决定》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示范单位看齐,学习先进,争当先进,积极投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,奋力开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,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融入日常,深入挖掘和展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文化,讲好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好故事,传播各民族和谐发展的正能量,为推动“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